近日,陳女士反映,今年5月,她在一家名為“車潔”的汽車美容店為愛車辦了一張美容卡,沒想到僅僅使用10來次,卡就用不起來了。
消費者:購卡時告訴我沒有期限
市民陳女士告訴記者,今年5月2日,她在自家附近名叫“車潔”的汽車美容店為愛車洗車時,工作人員告訴她辦卡劃算,單洗每次要15元,有卡的話每次只要10元。陳女士隨即就在服務部交了500元錢,辦一張汽車美容卡。按約定,陳女士憑卡可以在該店享受洗車30次、打蠟10次的優惠服務。由于卡上沒有規定使用期限,陳女士就問了工作人員,對方回答說,卡上沒有期限。
事后,由于時間原因,陳女士很少來汽車美容店,前后才只用了10來次卡。9月6日,當陳女士再次持卡到該店時,卻被告知,洗車卡今年8月份已過期,不能用了。陳女士要求退還其卡內的余額400余元,遭到對方的拒絕。
店家:已盡告知義務了
前兩天,在陳女士的陪同下,記者來到汽車美容店。一位自稱姓張的負責人告訴記者:“我們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,張貼了告示,至于看沒看到,那是她的事,與我們店沒有關系。”他說,今年7月底,他們印制了一份店堂告示,聲明洗車美容店前期推廣的洗車卡將在8月31日全部到期,逾期卡內余額不予以退還。
消協:如此格式合同無效
由于店方始終不讓步,無奈之下,陳女士只好向白下區消費者協會進行電話反映。十分鐘后,區消協人員來到汽車美容店進行調查。
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依據《消法》規定,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,或者減輕、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,因此,車潔汽車美容店單方面設置的店堂告示,對消費者并沒有任何約束力。
隨后,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,車潔汽車美容店負責人同意陳女士可以繼續使用那張洗車卡。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,在購買洗車卡等預付費會員卡時,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,保存好發票等證明材料,盡可能不要購買金額過高、期限過長的服務卡。
【
石家莊駕校】
http://www.0311jx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