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近日,上海市一所駕校訓練場內發生一起事故,一名女學員在練車過程中撞死一名男學員,事發時教練員并沒有坐在副駕駛座上,而這名女學員甚至連交規都還沒有考過。
按照駕校培訓規定,學員在駕車時,教練員必須坐在副駕駛座上,不能擅自離崗。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很多教練都無法做到100%陪同。他們認為,下車看學員練習也是必要的,像倒車移庫等小路考內容,教練在車外更能把握好學員的動作,便于及時糾正。而教練是否應該全程隨車,相關法規也沒有明確規定。
女學員駕校練車撞死男學員
6月5日清晨7時許,上海市閔行區遠達駕校訓練場內發生一起事故。一名女學員在練車過程中,因錯踩油門,導致一名正在等待練車的男學員被撞。男學員送院后因傷勢嚴重不幸身亡。
據目擊者回憶,當時女學員正在練“倒車入庫”,教練在車旁指揮,死者周某則在幫助另外兩位教練推一輛拋錨的教練車。女學員倒車行駛至拋錨車附近時,周某曾拍擊她的車身,提醒其停車。教練也在附近大喊停車。沒想到女學員突然不知所措,猛踩油門將周某直接頂撞到樹上。目擊者稱,教練車同時還撞到了拋錨的另一輛車,而周某被撞后大量出血,送往醫院時已回天乏術。女學員是一名剛學了3次的新手,連交規都還沒有考,完全是“門外漢”。且事發時,教練員并不在車上。
據了解,死者周某30歲,江西人。目前,其家屬已赴現場處理后事。死者家屬提出了220萬元巨額索賠,已與死者離婚的前妻也參與提出了賠償。
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約談了教練員,確認肇事女學員的教練沒有按照駕校學車流程進行教學,即女學員沒有通過交通法規理論考試,就已經開始了小路考試學習,存在違法違規。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依照相關規定,對教練員處以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對于此駕校,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責令其整改。
一些駕校存在諸多安全隱患
記者調查發現,目前駕校教練場存在諸多安全隱患。黃師傅是一名有著10多年教齡的老教練員。在他看來,在訓練場上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非常罕見。他認為,這次事故有一定的偶然性,但也暴露了駕校培訓時的一些漏洞。按照培訓規定,學員在駕車時,教練員必須坐在副駕駛座上,不能擅自離崗。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很多教練都無法做到100%陪同!敖叹氂惺,離開一會也是有的。最常見的還是學員在具有一定的駕駛能力時,教練會默許其獨自駕駛!不少駕校學員反映,從考出交規到正式上車學習,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。于是,一些駕校就讓學員先練習倒車。而隨著天氣轉熱,一些教練員擅自離崗,躲在樹陰下指導練車的情況也時有發生。
記者來到閔行區顧戴路一駕校培訓基地,看到一名學員駕車在做倒車練習,教練員則緊跟在車外,隨著車輛的行進而變換位置,發現行車方向有偏差,便立即出聲糾正。
在光華路一所駕校訓練基地,不大的教練場里有6輛教練車在練習倒車入庫,每輛車上至少有3名學員,記者注意到,有3名教練在車外指揮。
浦東金橋一駕校的教練透露,曾經有學員在教練場練習上坡道停車,由于緊張而且教練不在車內,直接沖到前方撞上另外一輛教練車,最終把教練場圍墻撞出窟窿,所幸沒有撞到人。
駕校管理相關法規不完善
一駕校負責人袁先生在分析事故原因時承認管理上有問題,“可能因事發時間較早,管理人員尚未到位,造成教練員缺位”。
早在2007年,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協會就共同制定了《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》,并舉辦培訓班,對駕校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進行輔導。協會還結合對駕校進行綜合考核的機會,對全市駕校進行了合同執行情況專項檢查,對不使用標準合同的駕校進行處罰。盡管如此,駕校還是因內部管理不善而問題頻發。針對駕校管理的相關法規也很不完善。例如,對于教練是否應該全程陪同學員練車的問題,交通部2006年出臺的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,上海地方條例中也沒有規定。
上海律師張旭輝根據現有法律,分析“女學員撞死男學員”這起事故的責任分擔問題時認為,首先要確定死者、肇事女學員、教練、駕校的過錯。假設死者沒有過錯,而肇事女學員是在駕校學車,屬于初學者;當她遇到緊急情況,緊張無措屬于正常,即便認定其有過錯,也僅應該承擔次要責任;教練作為專業人員,負有更嚴格的謹慎義務,應該承擔主要責任,但教練教授學員的這個過程屬于職務行為,賠償責任應由其所在駕校承擔。由于教練違反職業操作準則,駕?梢罁渑c教練之間的協議,追究教練責任,要求教練賠償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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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莊駕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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